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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发出通知部署开展

作者:[青岛滨海学院财务处]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确保《义务教育法(修订)》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采取下查一级、以交叉检查为主、同级检查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要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代办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以及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等问题;对高级中学要重点检查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重复收取学费等问题;对高等学校要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等问题。
  各部委将于10月中旬组织若干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区、市)进行督查。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格程序,落实检查工作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举报电话(010-66096145,010-66096146)以及各地设立的举报电话的作用,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来源于:中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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