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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岛滨海学院毕业生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推荐流程和纪律,不允许也从未发生过部门或者个人向毕业生收取推荐费用的情况;
2、所有参加定向实习的毕业生,其实习费用均由工作单位直接发给学生,或者经学院财务处全额转账发给学生,不允许也从未发生过部门或个人从中截留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
特此声明,望周知。
青岛滨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5月10日